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条例
一、基本准则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需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循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市无养老保障居民养老问题。城市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准则是“保基础、广覆盖、具弹性、可持久”。一是依据城市居民的实际情况,从低水平开始,筹资和待遇标准需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协调;二是个人(家庭)与政府合理分摊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匹配;三是政府引导与居民自愿结合,推动城市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立基本准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措施,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属地管理。
二、目标任务
构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保障城市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大致相同,预计2012年基本实现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资格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市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加入城市居民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新条例2021》第一条基本准则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需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循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市无养老保障居民养老问题。城市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准则是“保基础、广覆盖、具弹性、可持久”。一是依据城市居民的实际情况,从低水平开始,筹资和待遇标准需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协调;二是个人(家庭)与政府合理分摊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匹配;三是政府引导与居民自愿结合,推动城市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立基本准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措施,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属地管理。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新条例2021》第二条目标任务
构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保障城市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大致相同,预计2012年基本实现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新条例2021》第三条参保资格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市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加入城市居民养老保险。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规定
1.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加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档次
依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新规定,个人最低缴费档次200元,最高7000元,缴费档次设69个,每档次等差递增100元,居民可根据每年经济收入状况自行选择档次。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个人年缴费200至400元,政府提供45元补贴,500元及以上,政府提供60元补贴。当年缴费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缴不可享受缴费补贴。
参保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