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概览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外资企业,亦为一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1997年6月17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广东福地”,股票代码为“000828”。2003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为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名称亦相应更改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东莞控股”。自2004年起,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持立足于基础设施行业,实施有限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将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不断探索公司发展的新路径。
核心业务稳健发展
公司直接运营的资产包括莞深高速公路一期、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高速,运营总里程约为56公里。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公司投入5.8亿元,对莞深高速一、二期进行大修,行车环境得到根本改善,高速公路焕然一新,为莞深高速全线贯通并融入珠三角周边路网创造了条件。截至2008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1.71亿元,净资产为26.68亿元,相比2003年底分别增长49.65%和17.43%。公司最近5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0.3亿元,主业发展稳健。
多元化经营取得成效
在对高速公路主业深耕细作的同时,公司开展适度多元化经营,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2007年,公司收购了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1.11%的股权;2008年,公司收购了东莞证券20%的股权;2009年,公司收购了东莞信托6%的股权。这些投资项目,都是公司主业的延伸,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
2005年,公司通过“组合式对价,差异化支付”的方式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正式迈入全流通时代,在机制上构建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公司因此成为了第一家采用“缩股+送股+派现”的组合对价方式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第一家进行股改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第一家进行股改的东莞上市公司。2007年,公司“小非”上市,解除限售股份15,486,718股。2009年,公司“大非”上市,控股股东解除限售股份323,828,785股。
融资渠道持续拓宽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方式。2005年底,公司通过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功融资5.8亿元。莞深收益计划,开创了中国上市公司的先河,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首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理论成果获得第17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2007年4月,公司成功发行了规模为5.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成为东莞企业历史上的首例,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了融资成本。
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一直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现金分红维持较高水平,让公司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2004年到2008年,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分别为1.68亿元、1.81亿元、1.24亿元、1.55亿元、1.35亿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77.76%、81.16%、62.53%、76.12%、73.25%。2009年,公司将现金分红政策明确写入了公司章程,有利于公司现金分红的制度化,更好地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随着东莞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东莞路网的不断完善,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依托资本市场这个平台,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东莞上市公司全部名单
粤宏远A、锦龙股份、东莞控股、生益科技、众生药业、劲胜智能、星普医科、银禧科技、佳云科技、勤上股份、宜安科技、易事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股份、正业科技、惠伦晶体、南兴装备、坚朗五金、万里马、华立股份、金太阳、拓斯达、捷荣技术、快意电、铭普光磁、国立科技、宏川智慧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受理人民法院的协助冻结要求后,应当在系统中对质押股票进行标记,标记的期限与冻结的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