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主体行为,促进市场发展
作为发展期货市场的必经阶段,期货行业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期货市场的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影响,坚决坚持市场发展方向,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风险管理功能,同时通过期货立法和期货立法的相继获得,共同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期货市场立法工作成功突破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期货市场发展的认识误区,成为美国期货市场的立法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对期货市场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3年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修正案修正案系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制定,现予发布。该法主要从期货市场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期货市场基础知识、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规则、期货结算机构业务范围、期货结算机构职能等方面作出规定。
期货市场与衍生品市场的关系
对衍生品交易的认识
期货市场在本质上是一个金融市场,这与场外交易的特点、风险和效率、市场规模大小等有关。
场外交易,又称私下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对等的交易方式,是场外交易市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
场外交易,又称私下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直接对等的交易方式,是场外交易市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
以美国期货市场为例,场外交易市场的特点是,交易双方直接对等,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可以以小博大。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是以小博大,由于投资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去做大额的交易,所以当期货价格上涨时,投资者可利用较少的资金获得较大的收益。
《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对期货市场进行分类,分为五大类,分别是商品期货(铜、铝、铅、锌、镍、锡、黄金)、股指期货(三个月国债期货、10年国债期货)、外汇期货(三个月外汇期货)和股指期货(三个月沪深300指数期货)。
在如今进行的分析中,主要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商品期货中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主要为金属商品(铜、铝、铅、镍、锡等),金融期货中的股指期货交易品种主要是利率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利率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