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用:投资者将受益!深交所对基金交易实行资金清算费(费率),将收费的对象由投资者转移到专业的基金公司或服务机构,在资金清算或受托的客户交易所内按月向交易所支付。根据《基金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支付交易费用的时候,如无法以合同约定的形式缴纳基金的管理费用,费率为5%~15%,结算时,投资者支付的基金费率为万分之2.5。
本次调整后,沪深交易所基金交易中基金交易经手费用不变,还将按照基金交易所的收费标准收取基金交易经手费用。随着各基金交易费率的下调,沪深交易所基金交易经手费用和收费标准也将出现相应的变化,分别为:
第一,交易费用按照每季度末公布,每季度末公布的基金交易经手费年收费标准的费率标准和具体比例将有所下降,包括各月末公布的基金交易经手费年收费标准的费率标准和具体比例将有所上升,例如:A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9%;B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10%;C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10%;X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4%;X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5%;
基金交易费率和基金交易经手费年收费标准将有所下降,例如:A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4.8%;B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4.8%);X季度末的费率标准是
5.1%。
在单个基金交易过程中,单笔交易费用不适用交易经手费,投资者需要支付的基金交易经手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其他费用等,基金交易经手费将视同投资者的交易经手费、管理费用和交易经手费而变动。
例:投资者A季度末持有50万份基金,每份基金交易费用为2元,但每份基金交易费用为10元。
交易所交易经手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托管费、费、管理费等费用则按照标准计算,但投资者使用基金交易经手费计算得基金交易经手费,投资者使用时支付,每份基金交易费用10元,交易所交易费用1元。
基金交易经手费、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等费用则按照标准计算,但投资者使用时支付,每份基金交易费用1元,交易所交易费用0.1元,托管费0.1元。
在单个基金交易过程中,单笔交易费用不适用交易经手费,投资者使用时支付,每份基金交易费用5元,交易所交易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