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的股票账户资金应当在近一年内或以后的两个季月内,量够维持50万元以上。投资者的股票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本金)不得超过 10 万元。
2.投资者在股票交易中所发生的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参加股票交易的规则和专业的程序:
(1)擅自改变交易规则;
(2)以证券账户未满60个交易日为限大量持有者;
(3)为其股票买卖增加了额外资金;
(4)股票交易未满60个交易日为止的;
(5)证券账户中未使用的股票交易数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限额;
(6)中国结算对此发现有问题的,应当告知中国结算报告,并予以公告。
股民在参加股票交易后,需取得中国结算官方的股票账户号码,并申请开通网上交易权限。否则,客户不得使用新开设的账户进行交易。开设账户的前提是,一定要在本人到开户的营业厅办理。开户时,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要求你填“个人资料”(一般开户工作人员需填选“风险测评”)。如是,客户不能填写“CFP”,否则开设账户可能会被认为卡被盗,请先修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