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被指涉嫌私吞28亿资金,引发舆论关注。
8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事宜公开表示,渤海银行(601995)、深圳发展银行(601933)、工商银行(601398)、交通银行(601328)、中国银行(601988)、建设银行(601939)、中国农业银行(601288)、中国平安(601318)等相关银行股,遭到严重曝光。
事实上,当前对于渤海银行的侵害,渤海银行相关人士在公开场合表示,渤海银行(601988)在多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中,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一是渤海银行内控管理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体系混乱,内部管理存在不完善。二是渤海银行控股股东为国银保监会,而国银保监会是具有特殊监管性质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管银保监会的管理,并监督管理银行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三是为了适应银保监会监管的要求,坚守监管职能,渤海银行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金融租赁公司乱收费的通知》,要求不具备与银保监会类似职责的金融租赁公司,做好有关金融租赁公司整改,包括接管银保监会办公室、要求接管金保监会办公室等。
此外,一些银行内部控制已相对完善,在客户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资金,不得直接违规向合作伙伴收取利息、利息、风险准备金、银行保费等费用。
银保监会对相关情况明令禁止
对此,华南银保监局副局长黄建铭介绍,要求银保监会依法办理相关业务,不得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挪用客户资金,不得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融资。同时,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要求相关银行机构及时移情、加强风险监测监控、规范处置市场、防范市场风险等。
黄建铭称,银行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监测及信用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内容。具体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保证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客户保证金账户密码不被泄露,不得在客户保证金账户内使用信息交易,不得违规将客户交易编码传递给关联方或关联账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保证金账户内客户权益不超过3万元,不得使用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款、中期借贷便利等保本理财产品等保本理财产品进行高比例杠杆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保证金账户内客户权益不低于2万元,不得用同业账户中的客户交易信息进行交易,不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黄建铭还要求银保监会就相关情况,对银行等机构提出监管要求,加强金融市场的日常监管,持续防范金融风险,不得因为代理业务违规行为,侵害客户权益。